如果是韦唯那首《爱的奉献》,他是会唱的。这首歌很老,至少有二十几年了,而且传唱度非常高,在进入军队前,他学唱过。
沈嫣轻笑道:“不然还能有哪一首?”
叶凡点点头,说道:“能与沈大歌星合唱是我的荣幸,我当然乐意。不过,我现在有点忘词。如果你信得过我,请允许我先上网看一眼歌词再唱。”
《爱的奉献》的旋律优美深情简朴,辩识度很高,几乎听过一两次这首歌的人都能哼上它的调。学唱过它的人半辈子不唱不听都忘不了。
沈嫣不禁有点汗颜,她以为像《爱的奉献》这种歌叶凡肯定会唱,没想到他居然不记得歌词。
不过,想到上次在严昱松家,叶凡也是不怎么会唱《春泥》这种首歌,结果他听完一次后,唱得比谁都好。所以,她决定信任叶凡。
“好呀。”她微笑道。
于是,叶凡取出手机,上网搜到《爱的奉献》的歌词,然后背记起来。
不过,这一幕落在旁人眼里却成了另一个意思。
所有人都以为叶凡拿出手机是为了记下沈嫣的私人手机号码,这分明是真正交朋友的节奏。
要知道,以沈嫣现在的身份,私人手机号码是绝不轻易告诉外人的。
《爱的奉献》的歌词也很简单,它本身就是一首优美的诗,非常容易背记,更何况叶凡只是太久不唱和不听,记忆有点模糊而已,所以叶凡飞快地看完歌词一遍,就完全记住了。
“呵呵,好了。”叶凡一边微笑地对沈嫣说道,一边把手机收回裤袋里。
“嗯。”沈嫣微笑地点一下臻首,道,“我们过去东方云起那里吧,让她准备话筒和音乐。”
于是,叶凡和沈嫣一起向东方云起和萧逸晨走去。
众人看见叶凡与沈嫣有说有笑一阵,还记下沈嫣的私人手机号码后,还一起向东方云起走去,意味着叶凡与沈嫣的交谈不是简单的几句客套话。
一时间,众人无不羡慕妒忌恨到死。
如果目光能杀人,叶凡恐怕早就被无数忌恨的目光灭杀得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了。
这也难怪他们如此妒忌,叶凡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脸孔,根本不是圈子里的人,而且他们从叶凡身上的平民衣服判断叶凡根本不是真正的有钱有身份地位的人。
他们主动上前渴望与沈嫣交谈而不得,叶凡区区一个“穷小子”居然能得到沈嫣的青睐,而且是沈嫣主动走过去交谈结识成为朋友。
这叫他们如何心理平衡?
赵帅江、唐明毅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叶凡与沈嫣亲密地肩并肩向东方云起走去,觉得这个世界太不可思议了。
他们与叶凡是朋友,自不会因为这种事而忌妒叶凡,但都在心里感叹地叫道:“牛逼的人生果然不需要解释啊!MD,我发现我开始有点崇拜叶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