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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倚天屠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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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了两个多小时,杜星河终于码到了倚天屠龙记的最后一章《不识张郎是张郎》。

由于用的是汉语拼音输入法,连打时,“张郎”很容易被打成“蟑螂”。

码到凌晨,杜星河眼睛都花了,结果给章节名打成了《不是蟑螂是蟑螂》,他也没注意,就这么一直打了下去。

反正有校稿的编辑帮忙处理错别字,他之前的狂打中,也有不少错字,都没精力改,就留给编辑去改了。编辑要是眼花也没改,那可就惨了,金老的经典就要以通假字的形式发表了。

……

朱元璋登基之后,反下令严禁明教,将教中曾立大功的兄弟尽加杀戮。常遇春因病早死,徐达终于不免于难。

赵敏见张无忌写完给杨逍的书信,手中毛笔尚未放下,神色间颇是不乐,便道:“无忌哥哥,你曾答允我做三件事,第一件是替我借屠龙刀,第二件是当日在濠州不得与周姊姊成礼,这两件你已经做了。还有第三件事呢,你可不能言而无信。”

张无忌吃了一惊,道:“你……你……你又有甚么古灵精怪的事要我做……”

赵敏嫣然一笑,说道:“我的眉毛太淡,你给我画一画。这可不违反武林侠义之道罢?”

张无忌提起笔来,笑道:“从今而后,我天天给你画眉。”

忽听得窗外有人格格轻笑,说道:“无忌哥哥。你可也曾答允了我做一件事啊。”正是周芷若的声音。

张无忌凝神写信,竟不知她何时来到窗外。

窗子缓缓推开,周芷若一张俏脸似笑非笑的现在烛光之下。

张无忌惊道:“你……你又要叫我作甚么了?”

周芷若微笑道:“这时候我还想不到。哪一日你要和赵家妹子拜堂成亲,只怕我便想到了。”

张无忌回头向赵敏瞧了一眼,又回头向周芷若瞧了一眼,霎时之间百感交集,也不知是喜是忧,手一颤,一枝笔掉在桌上。

(完)

……

“唔,搞定!”

杜星河将最后一个“完”敲出来。长长的吐了口气。终有又完成了一项大工程。这是他抄完的第一本金氏长篇小说,也是“射雕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他之所以没按照金老写出来的顺序抄,而先抄了这部《倚天屠龙记》,主要是因为这部小说算是他最喜欢的。他在抄的同时。也重新回味了一下这部经典。

每个人的爱好都有所偏差。对金老的小说。有的人可能最喜欢《天龙八部》,有人最喜欢《神雕侠侣》,有人最喜欢《笑傲江湖》。当然更多的人可能最喜欢《鹿鼎记》。但对于杜星河来说,他最喜欢的是这部《倚天屠龙记》,原因没别的,因为这是他读的第一部武侠小说。

那时他还在上初中,上课都不听讲,将这本《倚天屠龙记》藏在课桌底下津津有味的偷读,里面很多的情节让他至今难忘。

在抄这部《倚天屠龙记》的时候,杜星河脑子里浮现出了很多曾经美好的回忆,而对里面的情节,过了这么久再认真抄读一遍,他仍旧觉得经典,感动。

要说这部《倚天屠龙记》的主角张无忌,实在是金氏武侠经典中一个很优柔寡断的男主角,这也是很多人不能把《倚天屠龙记》当成最爱的一个最主要原因。

杜星河那时读的第一本武侠若不是《倚天屠龙记》,他也肯定不会把这本书当成他的最爱。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对第一次向来都是很珍惜。

话说回来,《倚天屠龙记》的男主角很弱,但一众配角,写的却极为出色。

先不说书中个个出彩的女性角色,就是金毛狮王谢逊,也让杜星河印象深刻至极。

杜星河读的武侠小说,大多是金庸的和古龙的,而在这两位武侠宗师笔下,有许多快意恩仇的侠客都让杜星河推崇备至,这其中首当其冲的,就要算这位金毛狮王谢逊了。

重读一遍《倚天屠龙记》,杜星河对此感受颇深。

喜欢快意恩仇的人,通常也会喜欢我行我素,多半是那些矫矫不群的性情中人,而要能做到快意恩仇,除了要有绝顶武功外,还要心意决绝,比如黄药师,比如谢烟客,比如任我行,比如萧十一郎。

婆婆妈妈之人,像是段誉;阴险虚伪之人,像是岳不群,都做不到快意恩仇。

恩怨分明,以牙还牙,决不做以德报怨的事,此其一;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决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此其二;

心意决绝,手起刀落,决不做婆婆妈妈的事,此其三。

否则,就谈不上“快意”两字了。

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要首推《倚天》中谢逊和金花婆婆在灵蛇岛“割袍断义”一段。

那时金花婆婆要借谢逊的屠龙宝刀,谢逊却要金花婆婆先帮他找到张无忌。一个是明教的金毛狮王,一个是明教的紫衫龙王,双方谈不拢,终于不得不动手了。

其时,张无忌就藏在旁边草丛中,是这一片段的目击者,金老在叙事时用的就是张无忌的视角。两人动手之前,是一段状物的白描:

……

但听得四下里疾风呼啸,隐隐传来海中波涛之声,于凶险的情势之中,更增一番凄怆悲凉之意。两人相向而立,相距不过丈许,谁也不先动手。

……

这几句状物白描好生了得,将紧张的气氛烘托得几近凝固。为文之道,张弛有度,在这紧张的氛围下,高手如金老是绝不会安排两人马上就打的,而必定要进一步以静制动。制造一种如同台风眼中的平静。

果然,两人于极紧张的对峙情境中突然开始叙旧了:

……

谢逊退了一步,声调忽变柔和,说道:“韩夫人,从前在光明顶上你待我委实不错。那日我做哥哥的生病,内子偏又产后虚弱,不能起床。你照料我一月有余,尽心竭力,我始终铭感于心。”

拍了拍身上的灰布棉袍,又道:“我在海外以兽皮为衣。你给我缝这身衣衫。里里外外,无不合身,足见光明顶结义之情尚在。你去罢,从此而后。咱们也不必再会面了。我只求你传个讯息出去。要我那无忌孩儿到此岛来和我一会。做哥哥的足感大德。”

金花婆婆凄然一笑,说道:“你倒还记得从前这些情谊。不瞒你说,自从银叶大哥一死。我早将世情瞧得淡了。只是尚有几桩怨仇未了,我不能就此撒手而死,相从银叶大哥于地下。谢三哥,光明顶上那些人物,任他武功了得,机谋过人,你妹子都没瞧在眼里,便只对你谢三哥另眼相看。你可知道其中的缘由吗?”

谢逊抬头向天,沉思半晌,摇头道:“谢逊庸庸碌碌,不值得贤妹看重。”

金花婆婆走上几步,抚着一块大石,缓缓坐下,说道:“昔年光明顶上,只有阳教主和你谢三哥,我才瞧着顺眼。做妹子的嫁了银叶先生,惟有你们两人,没怪我所托非人。”

两人此时相距已不过数尺,呼吸可闻,谢逊听得金花婆婆每说几句话便咳嗽一声,说道:“那年你在碧水寒潭中冻伤了肺,缠绵至今,总是不能痊愈吗?”

金花婆婆道:“每到天寒,便咳得厉害些。嗯,咳了几十年了,早也惯啦。谢三哥,我听你气息不匀,是否练那七伤拳时伤了内脏?须得多多保重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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