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张虽然泛黄,但是其优柔的纹路犹在,证明着纸张不俗。沈冲看不出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
虽然它不及后世的彩页那么绚丽,但是其蕴含着古朴的气息是现代纸张所无法企及的!
“莫不是用蚕丝做成的纸?可……不太像啊!”
沈冲手触及在纸张之上,微微凉却不够丝滑。他对照着书中文字,想起八戒给他的解读,慢慢的竟然也能看懂这其中的意思。
可这哪里是蕴灵篇啊?这分明就是一篇记叙文,一篇杂乱无序毫无章法,一会九天一会地狱的描写让沈冲头疼不已。
比之小学生写出来的流水账亦有不如!
沈冲当然不会觉得这蕴灵篇会如此不堪,他只道是自己没有理解其中的精髓,那又要如何理解呢?
古人有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这是最笨的办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沈冲摇头晃脑不断朗读者,站在空旷的地方高声朗读。
喊的累了他就轻声念着,口里干了他便喝口水,直到嗓子都快哑了,他便开始默念!
时间紧迫,他必须得尽快学会一招半式,以应对接下来孙员外的报复!也因此他不肯浪费一丝一毫的时间。
一天过去,沈冲依旧不解,但他并不着急,耐性使然。
这不过才念了百余遍而已,这文字可不同于寻常的读物,那起码得念上千遍以上才能通其意。
三日过去了。
沈冲对于蕴灵篇中的文字越来越熟悉,在一日前他便能脱稿快速背诵。如今的他每日可以念上一千遍,可……依旧不知如何修习。
如同看着一篇记述风景的记叙文,如何能与绝世功法贯穿在一起?
纵然沈冲有过三世为人的经历,心态到了此时也会有变化,虽然不至于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但眉头不觉间也拧在了一块了。
“这样下去不行……不行!”
“我不能质疑自己,一定是我念诵的遍数还不够!”
“沈冲你行的,你是最棒的!”
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个场景,这是沈冲一个做房产中介的表哥经常鼓励自己的场景。
每当表哥备受压抑的时候,总会对着镜子说这些话。
想到这里沈冲眉头舒展开来,并不是被表哥的行为所逗乐了,而是他忘记了一件尤为关键的人——八戒。
“我这不是有高手么?琢磨不出来,问他啊!”沈冲猛的拍了一下脑袋,心想着但愿八戒还在林子里。
那头羚羊肉也在三天前吃完后,也该要去找些野味回来了。
想好后沈冲便往林子里而去,可沈梨花一直密切关注着儿子,见沈冲要去往山中,她第一个追了上来。
“狗剩,你这是要去哪?那林子你不准去,以后也不准去!”
“娘,你放心好了。”
“娘怎么能放心?不准去!”沈梨花言语坚决,不容反驳。
这三天沈冲不闻世事,一直在潜心研究《蕴灵篇》,他不知道村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村里人这几日又陆续回来了好几人。大伙都得知了狗剩在森林里拖回了一只野羚羊,他们也纷纷效仿,试图改善伙食。
大熊胆小,在森林外围找了半天中午时分便回来了,大虎据说深入了森林,到现在也没回来,怕是早已遇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