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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邪派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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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建华左手手指在不经意间滑过张知秋的背部大穴!

张知秋仍是边走边说,恍若不觉。

霍建华的脸色已经开始发白了。

霍建华顺天府第一高手的名头是用拳头和钢刀剿匪、捕盗杀出来的,但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他的压箱底功夫其实是练到第九层的无相劫指,尤其是左手,一指既出,力可洞穿金石!

但他刚才盛怒之余用八成功力使柔劲点出的这一指,感觉却是非常奇怪。

非金、非石、非肉。

不知是何种奇门功法。

霍建华当然不知道,张知秋在长袍下面套着的是产自现代地顶级军用软体防弹衣。

在这短短地几百米路途中,霍建华已经把张知秋定位于一位顶级的一流邪派高手了。

霍建华现在唯一想到的事,就是明天一定要让妹妹搬家。

二人进入主屋正堂,张知秋才忽然尴尬地意识到,自己家里现在整个就是一个空壳,就是这正堂客厅,也是空空荡荡地没有一张桌子,没有一把椅子。

张知秋迟疑着不知自己是否应该把客人带到卧室——这在明朝好像不是很合适的。

正在胖子左右为难地纠结时,却看见面前地霍建华眼里的瞳仁急剧地收缩,脸色也变得如雪般苍白。

大感惊讶与恐慌地张知秋仓惶地一回头,却是看见了一身白衣飘飘地林仙儿。

看着林仙儿的装扮,张知秋也忍不住地微笑起来:看来女孩子无论美丑,这打扮自己的功力都是一样的不同凡响。

林仙儿现在的扮相是那款除了人物造型与武器样式之外纯属垃圾的网游中最经典的仙女装之一,诛仙剑就挂在她盈盈一握地细腰间一条精美绝伦地玉带上——上面镶着大大小小n多地“珠宝”,晃的人刺眼,但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再无一丝半点的任何装饰。

最妙的是,在林仙儿的脸上,居然还蒙着一块白绸,而只露出睫毛弯弯大眼睛的林仙儿,用从古到今所有的审美标准衡量,都绝对是超级大美女。

“哈!想不到这个帅的没有天理地帅锅也会走眼,被一个丑女震成这样,真真是大快人心啊……”张知秋乐的肠子都快打蝴蝶结了。

“姑娘所配是否诛仙剑?”霍建华无视那条耀眼地“玉带”,眼睛却是死死地盯着林仙儿腰间的那柄华丽丽地宝剑。

剑鞘上自然也是镂刻着这三个古篆字的。

想不到明朝的文化人有这么多。

张知秋在旁边由衷地感到很惭愧。

张知秋就不认识这三个漂亮的象花纹一样的“字”。

就算是现在,这“三朵花”只要分开了,胖子照样还是不认识……

诛仙剑的卖相自不用提,那剑鞘的奢华也绝不逊色、甚至还在“玉带”之上,恐怕就是放在臭水沟里它也会放光的——这可是采用顶级现代奢华材料、由专业造假人员、使用专业现代科技、花费n多时间、呕心沥血地炮制出来、职业唬人用的东东,第一时间给人的那份震撼,张知秋当初也是为之一晕的……

更夸张的是,剑鞘上边装饰的各式真真假假的“珠宝”也实在是太多了,你别指望这个年代的人有这个识别能力,知道什么是化工合成材料的。

想想吧,张知秋用一串十元钱的、不明成分的地摊货珠子,都能在鼓楼大街换得一套五进院子的大宅,而这柄诛仙剑当时可是斩了胖子几万大元的!

“正是。”林仙儿的声音清冽如远山寒泉。

“小姐可是来自海外仙山?”霍建华的声音也有些喑哑。

有了名牌壮势,“姑娘”也能立刻变“小姐”。

林仙儿对此问题不予作答。

张知秋悄然一乐:高!实在是高!林仙儿的这番表现,比自己可实在是强太多了!

霍建华深施一礼,倒退而出。

“顺天府总捕头霍建华告辞!”退到门外的霍建华站定,重新报名礼毕,这才转身徐行。

“哎,霍兄慢走!”张知秋急忙跑出来相送。

“今日实在是抱歉,明天兄弟就去采办一众家居用品,届时当再请霍兄一聚。”张知秋还是半文不白地拽文。

“不敢、不敢。张公子客气。”霍建华急忙再次深施一礼。

他已经听出来了,刚才那位腰悬诛仙剑的神秘少女,就是先前口称“公子”,给自己回话的那个高手。

你让他如何再敢对张知秋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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