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朗星稀,云潮过后的夜空,反而更加晴朗。
“莉迪娅。”女孩向我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你是雇佣兵吗?”我接着问。最近我们棕岚领有不少雇佣兵四处徘徊。一些雇佣兵在战争结束后找不到工作,又拿不出到远方去的旅费,只好沦为盗匪,而他们一些较为正直的同事则为领主们所雇佣,追捕他们昔日的同事。
莉迪娅点头。她淡紫色的瞳孔紧盯着我看。
我陷入了思考。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女孩的腰间,那里有一个形似三片树叶的标记。三片树叶彼此交叉,形成一个三角形。我曾经见过这个图案那是纳尔斯的徽记。
“你不是普通的雇佣兵,”我毫不客气的说,“你是纳尔斯的人。纳尔斯的士兵到棕岚做什么?”
虽然统治棕岚的子爵大人爵位不及纳尔斯伯爵尊贵,领地远较纳尔斯伯爵狭小和贫瘠,但他并不是纳尔斯伯爵的附庸。正常来说,很少有纳尔斯领的士兵进入棕岚领地。更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在这一带只有雇佣兵才会喜欢穿着皮革制成的轻甲,就像眼前的女孩一样这样能让他们的速度更快,追击敌人和逃跑时都是。为贵族服务的士兵们更倾向于使用金属重甲,和轻甲相比,昂贵的重甲更能显出一名战士的身份。
莉迪娅沉默了数秒钟。
“好吧,你说的对。我是纳尔斯伯爵的部下,我来棕岚是为了执行伯爵大人给予我的任务。”终于,莉迪娅说道,看来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徽记出卖了自己。
“也许你是个被伯爵欣赏的雇佣兵,才刚刚得到徽记没几天,”我说,“不过算了,那不重要。我只是个守墓人,对领主们的军事机密不感兴趣。”
莉迪娅摇头。
“没有什么秘密,”她说,“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信使。我在路上遭遇了狼群,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却又遇见了云潮。在你开口之前,我甚至不清楚自己已经到了棕岚境内。”
“如果你要去的地方就是棕岚城,那你可以放心了,”我耸耸肩,“从这里去棕岚城只有半天的路程。上午出发,你甚至能赶在日落之前到达领主大人的府邸。”
棕岚领包括了领主所在的棕岚城以及周边四个村子。我们的村子没有杂货店,很多时候,我们必须赶去棕岚城才能买到日常必需品。我不知道给棕岚城取名“城”的家伙是怎么想的,他或许想让这个地方显得气派一些,反正我是觉得管一个连围墙都只有一人高的镇子叫“城”非常可笑我们本地人有时习惯直接叫它镇子。
听了我的话,莉迪娅露出一个笑容。她看上去已经筋疲力尽,吃罢面包,便斜倚在墙上。我从箱子里取出一件破烂的大衣扔在她身上。
“睡一觉吧。”我说。
“感谢您的慷慨,”莉迪娅说道,“可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我犹豫了一下:“我叫约瑟夫歌利亚。你可以直接叫我约瑟夫。晚安,莉迪娅小姐。”
看着莉迪娅沉沉睡去,我叹了口气。我不知道莉迪娅说的是否全是真话,但我也不关心。贵族之间的事,我是根本掺合不了的。
“希望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我喃喃自语,一头扎在自己的床上,几乎立即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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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莉迪娅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在她四岁那年,她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对于莉迪娅来说,即使在梦中,父母的脸孔也永远是模糊的。
莉迪娅不愿回忆自己来到这片荒僻土地的经历。母亲死后,莉迪娅被一所孤儿院收留,但孤儿院不到两年就因经费不足而关闭了。一个自称要接收孤儿们的“好心人”转眼就将她和其他孩子卖给了南方的人贩贩卖人口在她的家乡本是被禁止的,但庞大的利润下,依旧有人选择铤而走险。人贩押着她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路向南,遇上了一队骑兵。骑兵并不是来搭救她的,却将她和其他人冲散了。莉迪娅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是听凭身体的本能的继续南行。一天之后,她来到一个农场。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她。直到此时莉迪娅才知道:自己已经越过了边线,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国度。
莉迪娅的养父现在莉迪娅也管他叫父亲年轻时候曾是一位贵族的护卫。当他第一眼看到自己未来妻子的时候,他就发疯似的爱上了她。他在结婚和职业之间犹豫了很久,直到一起突如其来的负伤帮了他的忙:在一次和战斗中,一根带毒的羽箭射中了他的小腿。他从此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再也无法从事护卫的工作。他的主人给了他很大一笔钱,让他顺利结了婚,靠经营农场过活,闲暇时也指点别人武艺。
莉迪娅很想为自己的养父做点什么。她不止一次看到,养父望着自己昔日的盔甲发呆。她恳求养父也教她一些武艺。起初,这对夫妇极力反对养女学习和战斗有关的知识:他们没有孩子,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了莉迪娅身上,不想让这个女孩子走上一条危险的道路。但当他们很快发现莉迪娅开始一个人偷偷练习武艺时,他们明白,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养父不再干涉莉迪娅的选择。他将自己毕生技艺传授给女儿。莉迪娅选择了双剑作为自己的武器,因为她喜欢用速度将敌人压倒。在心中,莉迪娅还怀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如果自己能赚到足够多的钱,就能从外乡聘请一位强大的牧师,治好养父的腿伤。在传闻中,有些强大的牧师不仅仅会念诵令人昏昏欲睡的经书,他们掌控着不可思议的力量,能治愈几乎一切伤痛。
十三岁时,莉迪娅拿到了自己作为雇佣兵的第一笔收入。任务非常简单,只是和其他佣兵一起保护一位贵族男孩在野外转了一圈,没有经历任何战斗,报酬自然也很少。但对于莉迪娅来言,这已经足够她高兴很久了。她兴冲冲的回到家里,想向养父炫耀一下自己的成绩。
莉迪娅没能再见到养父。她回到家里,发现农场已经被大火烧成了白地。一伙从战场上退却下来的败兵劫掠了这里。留在现场的痕迹表明莉迪娅的养父曾经奋力抵抗,但瘸了一条腿的他终究寡不敌众。再一次,莉迪娅失去了自己的父母。
在这片土地上,许多人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向神祈祷,也有许多人从不知祈祷为何物。但无论最虔诚的信徒还是最冷漠的无信者,他们观念的起源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苦难足以让任何坚定的心灵变得麻木不仁的巨大苦难。和吞没视线的云潮相比,吞没心灵的麻木不仁更加恐怖。
……
莉迪娅从昏睡中醒来。
眼前是完全陌生的房间,那位年轻的守墓人约瑟夫歌利亚的小屋。木制的地板、床铺和桌子,破旧却十分干净。看来这位守墓人虽然从事着卑下的职业,却是个严于律己的人。
约瑟夫歌利亚的样貌和莉迪娅印象中的守墓人相去甚远。他中等个头,有一头奇异的银色短发莉迪娅曾经见过天生银发的人,所以并不十分吃惊和深邃的黑色瞳孔,相貌颇为英俊,但那身打了补丁的栗色旧衣裤,又毫无疑问的显示着他的平民身份。
莉迪娅猜想,如此年轻却孤独的在此处守墓,约瑟夫歌利亚也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可话说回来,在这片被神遗弃的土地上,又有谁是没有故事的呢?
几个月前,莉迪娅手刃了自己仇人。那伙败兵的队长,如今成了一名凶残的强盗头领莉迪娅亲手砍下了他的脑袋。她因此受到了伯爵的嘉奖。如果这就是莉迪娅故事的结局,那这个结局还不算特别糟糕。
可惜,人生不是故事。故事可以有这样那样的结局,但人生只有一个终点,那就是死亡。故事可以在角色最幸福的时候宣告结束,但人生无论经历了怎样的幸福或不幸都得持续下去,直到死期来临。
莉迪娅环顾四周。窗外,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明媚的阳光让小屋显得暖洋洋的。约瑟夫已经离开了。莉迪娅不由得回想起,自己刚来到小屋的时候,约瑟夫堤防自己的样子。他手执武器,埋伏在门边,蓄势待发。是个细心的家伙……莉迪娅想。
年轻的女佣兵站身来。在云潮中无助的徘徊了三天,她的体力早已到了极限。经过进食和睡眠,莉迪娅的体能有所恢复,但距离巅峰还差很远。莉迪娅真想脱下自己的革甲,好好的洗一个澡,但她明白,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但莉迪娅忽然停了下来。她意识到,自己刚刚遗忘了重要的东西。
“我的……剑呢?”*****************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而发的文章,嗯,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