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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风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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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人终于来到村子的正中央时,他们终于确认,这儿的确没人。

“有人听说过风雅人有迁徙的习惯吗?”伊葛勒斯忍不住发问。

“这里整座山脉都是他们的地盘,只要不是冰雪覆盖的冬季,猎物充足,他们根本没必要迁徙。”希尔薇娅回答道,并开始四下寻找着什么线索。

事实上,这支队伍不过是想借道罢了,凶恶的主人不在,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可是希尔薇娅并不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如此不同寻常的事,她是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才罢休的,而且在她看来,这可不是什么无事生非,徒生枝节的事,谁能断定这异乎寻常的事一定与梵柯无关呢。

就在这时,一阵轻风拂来,吹起了众人的长发。

“等等!”伊葛勒斯突然大叫道,众人也马上停止了搜索,绷紧神经,如临大敌。

“我闻到了一些味道,你们跟我来。”伊葛勒斯说着,便朝一间较远的茅屋跑去,众人也紧紧跟了上去。

当大家来到那座茅草屋门前的时候,所有人都被屋内的场景惊呆了,只见百尺见方的屋内密密麻麻堆码了风雅人的尸首,且全是老幼妇孺,从死状看,该是受到了外力的侵袭,而且尸体被小心整理过,或许正是那些幸存的精壮男子。

“剩下的那些人哪去了?”星野捂着鼻子问道,实际上,这些尸首并未堆放多时,也没有明显的尸臭溢出,也正因为如此,只有敏锐的精灵鼻子,借助风的推送才勉强闻到。

“不是被人追杀,就是追杀别人!”希尔薇娅头也不抬地说道。

“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得罪暴虐成性的风雅人?”伊葛勒斯也是被这凄惨的场景吓着了,这可不比战场,这里堆放的可都是人畜无害的老幼妇孺。

“检查一下他们的伤口,或许会有什么线索。”阿兰加提醒道,自己却没有要上前动手的样子。

“不用看了,是妖精。”希尔薇娅冷冷地说道,眉头紧皱着,像是憋着一股愤怒。

“哪里来的妖精?”星野紧张地倒退了几步,一手紧紧拽住阿兰加的袖子。那方则一脸好奇,他不曾见过那种生物,不知他们的厉害。

“不可能是你们在珊璐王国遇见的那群,两地相隔太过遥远,”希尔薇娅转过身去,朝着北方的出口方向边走边说道,“蒙高矿洞里的倒很有可能,只是不明白的是,他们为何要去招惹这样的一个部落,既与它们无任何冤仇,也很难形成任何威胁。”

“鸠占鹊巢,或许他们要的只是这块土地罢了。”阿兰加接口道,他是个心思缜密的人,要么闭口不语,要么总有独到的见地。

“何以见得?”伊葛勒斯不解。

“还记得乌提雅的警告吗?”阿兰加回道,“他说梵柯会让西方归来的矮人修建云霄之塔,而凌贡山脉不正是极好的修筑地点吗?若是建在最高点,南北均可辐射至少数千里的广袤土地,就连魏玛帝国也在它的影响之下。”

阿兰加的猜测不无道理,凌贡山脉独一无二的地理优势确实能够发挥云霄之塔的最大功效,所以就连希尔薇娅也不禁为之频频点头。既然乌提雅提到当务之急,是必须摧毁敌人所有在建的云霄之塔,那么希尔薇娅干脆让队伍放慢脚步,搜寻塔台的修筑位置。

伊葛勒斯自然承担起探路先锋的角色,而希尔薇娅则沿着山谷几里之外的圆径设置魔法岗哨,以防妖精或是巫师的突袭,而阿兰加则留在村里,保护同样留下的星野和那方二人。阿兰加对此有些不悦,感觉受到了莫大的委屈,那方则一脸轻松,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别人的保护,星野是个耐不住性子的人,他虽然不敢离开阿兰加的保护只身跑到危险的村外去,但总是想在村内的各个地方走走看看,感受一下这些野蛮人生活的环境到底如何。

他注意到,这个村子竟然也有铁匠铺,一个露天的火炉旁,摆放着一些打铁的工具和几把尚未完成的巨斧。这里的铸造工艺是相当粗犷的,铁是夹杂着大量杂质的粗铁,也没有能够提高兵器韧度的淬火池,至于打磨,便只能依靠那块棺木大小的花岗巨石了。不过星野也注意到,风雅人的铸造工艺里有一道程序倒很新鲜,他们将动物的骨骼磨成粉,加入到铁液当中,只是不知这样的工艺到底有何帮助。

他们锻造的斧头也和日常所见的大不相同,这是一种双面巨斧,一边大,一边小,相差一倍左右,大的那面被铸成锯齿状,小的那面则保留圆滑的锋刃。斧头的把柄也是动物骨头制成的,像是某种巨型猛兽的腿骨,尾端则磨成锥形,在骨头内部的中空部分嵌入了一支造型更加简陋的短刺。总体而言,这样的一件兵器尽管外表丑陋,但却还是极为实用的,尤其是对于善于狩猎的风雅人而言,不过传言风雅人狩猎时从不依靠兵器,都是徒手将猎物撕碎的,实情是否如此,还有待商榷。

除了铁匠铺,只剩下陶艺制作工坊能够多多少少代表一点现代文明的东西了,只是这里制作的陶器品种十分单一,就只有一个普通成人双手环抱大小的碗,没有花纹装饰,更不用说上釉了。星野十分好奇风雅人为何将容器制作得如此之大,即便习惯了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豪迈生活,也没有必要给自己制造麻烦,毕竟即便是对巨人而言,那么大的碗口也不易将酒水送到嘴边。

星野自然想不明白,因为风雅人基本还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他们在饮食之时,是不需要借助任何餐具的,他们从来都是徒手撕肉,直接塞进嘴里,至于喝的,他们可不会酿造真正的酒液,他们将采摘的野果埋进溪边的池子里,等充分发酵后,再将汁液连同腐烂的果肉一起捞出,拌入刚刚宰杀的动物血液里,便成了难得的美酒。

所以要说那陶碗的真正作用,是用来乘放动物血液的。其实,尽管风雅人嗜血成性,但他们却依然对自己猎杀的动物心存敬畏,尤其是自己圈养的那些,每次宰杀时总会小心收集它们的血液,并且接受全族人的供奉,当然,供奉之后,自然还是要伴着酒液喝进肚子的,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对于风雅人而言,最好的尊重方式就是吃掉它们。

绕了一圈,星野便已基本了解风雅人的生活方式了,应该说和普通人类的早期生活方式相似,只不过那个时候人类比起外面的生物,要孱弱得多,不仅做不到手撕猎物,还要常常防备不被猎物撕掉,人类之所以能够存活至今并遍布南北,依靠的是智慧,他们在艰难的岁月里懂得了如何与同类相处,懂得妥协与合作的艺术,只是可惜,越往后,人类便越容易忘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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