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像是一头猛虎啊~”
萌虎扑袭,一人意动,身随椅退,椅退之下,古大通拈花一指:“本金童这一退,大理侦探界至少倒退了二十年!”
“堪比那归海百炼他蛾子的霸刀了!”
“其中威力不足为外人道也”古大通挥了挥手。
嘴角掀起的迷之微笑,颇有一股独属于曹督主自信满满的小骄傲,与傲慢姿态。
“那是自然”柳烟神游太虚,看似漫不经心地接了句:“外人又怎么会知晓站在你的背后有着一尊神祗呢?世人愚昧,殊不知——”
“只有神明,才能战胜神明!”
有力的断言,铁骨铮铮:“也唯有我才能抵抗波洛!”
柳烟轻描淡写:“本神探一出手,手指八方,八方四海何人不从啊~”
“咕”穆清清言语无奈间,暗中观察,干巴巴地捧了一声:“妙蛙种子的妙啊~”
“不”古大通开玩笑:“是火箭队喵喵的喵才对”
“各位”反应过来,穆清清哭笑不得地摇头:“既然声势都造得差不多了,”
“那就赶紧开始吧!”
“好哒”古大通椅子摆好,像听课的学生,望着美女老师,赏心,悦目。
“呃,第一题啊”声音戛然而止,柳烟暗地里给了古大通一个眼色,示意接下来该怎么办。
“第一城已经到了,我的金童~”不被搭理,柳烟敲敲桌,不禁加重语气:“高智如我,又是如何破解的呢?”
“你是一个侦探!”古大通当即提出:“一个什么样的侦探?”
“在偌大推理界里,按流派划分,可分为很多种!寻国籍、划时代、仰慕作者、依据名气......各说各有理,每个人在大众的标杆下都有属于自己独立的一个评判标准,甚至于你完全可以说一个侦探创造并代表了一个流派!”
“尊为读者的你开心就好!”不假思索,古大通缓缓述来:“但论照一种方式,无论是大众到世界各地,还是小众及自己内心,任何人都无法反驳的一种划分!”
“什么?”柳烟燃起好奇心。
“一种论读者参与案件程度的划分方式!”说话不停顿,古大通信手拈来:“首先说到读者参与案件,也就是追看推理小说,起码有个缘由吧,如果是因为无聊,那大可不必烧脑,无聊看推理小说终究少数的少数。”
“绝大多数的人深读推理小说,依存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对理性公正世界的一种向往,因现实不义从而希望从书中得到心灵慰藉,或是开拓眼界,训练逻辑侦探能力,怀旧、虚荣、心情好就想看等等等等各种的理由,终究是主动的!”
“‘主动’这个词究竟代表了什么含义呢?”古大通肯定而说:“代表了参与案件的一种积极性!人,都是有好胜欲的,不光体现在格斗界,推理界也一样,甚至某种方面而言,智斗比身体上的格斗更具酣畅淋漓性!来源于精神层面上的。”
“尤其是对于开启了上帝模式的读者们来讲,看严谨的推理小说时最期待的就是与书中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脑力比赛了,争取在其之前成功找出真相,这种证明自己智力的无与伦比成就感不必多说!”
趁势,古大通顺带说出了侦探小说二十准则的第一条:“侦探小说里,作者应该把所有线索交待得一清二楚,使读者和书中的侦探具有同等的破案机会。”
“读者一起参与破案的形式!在推理界里,受众占据半壁江山,极受推崇,就算输了,也输得是心服口服。”
“这也正是埃勒里·奎因提倡的公平至上,作为‘挑战读者’的创始者,身份尊贵与阿加莎并称为推理界三巨头之一。”
“‘挑战读者’可以说是奎因兄弟追求的公平之上,和其严密的思维逻辑、自信力的表现。”古大通笑谈:“这呢,是第一种读者动脑全程参与案件!”
“至于另一种,就是线索交代得不完全,读者全程被侦探带着后面跑的参与方式了!”古大通虔诚地致意:“最具代表性无疑闻名遐迩的福尔摩斯!”
“一位神坛之上的世界名侦探!”
“完全没必要去深度思考,因为读者就算开启了上帝模式,也压根跟不上该侦探的思路,搞不懂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很简单的道理,我们无法深究,书里的侦探却能发现很多、很多。”
“就好比同样的一块沾血面包屑,福尔摩斯完全会通过其光滑程度、切割大小、掉落地点,甚至是一种味道,追踪推断出凶手的犯罪手法,甚至心理过程.....”
“而在你的眼里,这只是一块再普通不过了的沾血面包屑了。没什么大不了。”
古大通随意叙述:
“流派的划分方式繁多,从而导致现在很多侦探迷们分不清他们到底是喜欢侦探这个人,还是喜欢侦探小说的推理手段,抑或习惯自己参与案件的思考方式!”
“区别很大吗?”柳烟不太明白。
“区别大不大,主要是看你想成为一个侦探迷,还是一位侦探,抑或拥有侦探思维的高手!”
“如果你是抱着学习的目的来看推理小说,我个人不推荐你看福尔摩斯,因为对大众读者而言,逻辑思维的运用远远重要于其知识的采纳。”
“如果你是为了开拓眼界的话,那福尔摩斯再合适不过了,跟着后面增长见识就够了!”
“如果你是一位不服气的读者,那更棒了,一个崭新流派很可能从你的手上诞生!”
古大通眼神明亮地说道:“可是侦探小说不好写!真真切切的不好写!”
“之前我介绍了两种读者参与案件的方式,一种是全程与书中侦探智力赛跑!一种是被大佬侦探全程带跑!”
“同等线索与侦探脑力比赛的是前者!
被侦探智商带着跑的是后者!
侦探塑造形象是高智的,高智的表现形式却大不一样!
一旦推理小说不能让读者惊艳,是注定要被淘汰的!
要是你创作了一本推理小说,达到了令读者眼前一亮的程度!你猜两种不同参与方式的读者会怎样想?”
后者眼前一亮,觉得正常。
这都能想到!
前者眼前一亮,觉得可以。
我怎么没想到?
两类读者,思想差不多。
总归没太大差距。
可要是达到推理惊为天人的程度,差距就明显出来了!
后者:666,这么复杂的都会,我等凡人不敢奢望。
随即要么津津有味地跟别人分享,要么大捧特捧就随意弃之不顾,接下来以后,就不会过多在意了。
因为你写的推理小说主角不是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这种主角,世上一个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