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斗虫(11)
周岚所说的楚莹是隔壁19班的学生,其母是某高端酒店的高层管理人员。易飞在东城区一家美甲会所找到她,亮明身份时,她甚至笑着朝易飞扬了扬刚做好的漂亮指甲。
“项皓鸣?那是谁?我不认识。”楚莹拨弄着精心打理的卷发,“也是一外的学生吗?”
“不要再装了。你的同伴——周岚、吴林宵——已经承认你们初一凌晨对项皓鸣做的事。”易飞性格温和,对女性一向好脾气,可此时面对楚莹,实在是摆不出好脸色,“不然我为什么现在找到你?”
楚莹化着淡妆的脸轻微扭曲,修长玉白的手指绞在一起。但比起许多成年嫌疑人,她在谎言被揭穿这一瞬的反应堪称“淡定”。
类似的淡定还出现在周岚和吴林宵脸上。
易飞不知道该用“天生恶毒”还是“涉世未深”来形容他们,唯感到冷意在周身游走。
这三人用任何正常人都难以接受的残忍手段杀死了自己的同学,虽有反侦察的举动,但发现自己无法抵赖时,都显得十分镇定。
他们知道自己会接受法律的严惩,却对做过的事毫无悔过之心,对法律本身,他们亦抱着藐视的态度。
一条鲜活的生命,在他们眼中只是用来取乐的工具。
没了,下次就换一个工具。
若是警方没有及时发现他们,他们还会继续作案。
杀人会上瘾,尤其对具有反社会人格的未成年来说。
文朝龙也许就是他们的下一个目标。
“那两个笨蛋。”楚莹无所谓地笑了笑,“游戏还没玩到第二轮就招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易飞压着火气,“你和项皓鸣连话都没有说过!”
“谁叫他上钩了呢?是他自己撞上来的啊。”楚莹轻松地叹了口气,“我没什么好交代,我只是跟着周岚和吴林宵,他们说玩儿什么,我就玩儿什么。你去问他们吧。”
易飞右手重重拍在桌上,“那是个活生生的人!”
楚莹困扰地噘了下嘴,眸光十分干净,甚至有几分委屈。
她的模样十分引人怜爱,可看着她的人,无一不感到胆寒。
“得看参照物啦。”楚莹说:“对在意他的人来说,他当然是个活生生的人。但对我来说,他算老几呀?警察叔叔,我的生活还无趣了,如果不找些刺激,我害怕会杀了自己呢。那天他被他们按在土坑里的那个表情,啊……太精彩了!好可惜呀,你们没有看到。原来人在承受痛苦时是那种反应,嘻嘻嘻嘻!你们要抓我就抓吧,学校全是普通人,我早就待腻了,监狱里那些犯人,我倒是想接触接触。”
周岚仰起头,眯眼看着头顶刺目的灯光,两粒眼珠子被照得像没有杂质的玻璃球。
这个姿势他保持了很久,再次平视明恕时,眼中已经有了泪光。
但这泪光与忏悔无关,与愧疚无关,甚至比“鳄鱼的眼泪”还要卑劣。
“零点时,我们放了几串鞭炮,那时项皓鸣就已经醉了。”周岚继续道:“他一醉,就开始讲他们家的事。真有趣,都是我想象不出来的画面——你知道吗,他们家居然会为了一只袜子吵架。他爸爸的袜子破了,买回来十块钱三双的袜子,他妈妈就大骂他爸爸,说‘老娘十块钱能给你买四双,你为什么又浪费钱’。”
明恕眼中的光越来越冷,眉心也皱得更深。
“你不觉得有趣吗?听他讲这些事,我还犹豫过,要不要把他留下来,继续给我们讲故事。”周岚说:“不过吴林宵不同意,他对故事没兴趣,只想赶紧做‘正事’。”
明恕说:“你们将项皓鸣彻底灌醉之后,扒掉了他的衣服?”
周岚好似回忆起了当时的情形,“啧啧啧,喝醉的人真麻烦,根本没有力,还要挣扎。”
明恕问:“你和吴林宵一起将他闷进土坑?”
“不然呢?”周岚说:“难道还让女孩子上吗?”
明恕感到自己太阳穴正在疯跳,面前这个看似彬彬有礼的未成年男生,刷新了他对恶毒的认知。
“吴林宵说,他的叫声很好听。”周岚笑起来,“不过鞭炮的响声实在是太大了,我没怎么听清楚。后来……后来他就不动了,本来吴林宵去点第一炮时,他就快死了。对了,你见过那些被拍晕的黄鳝吗?他当时就很像一条被拍晕的黄鳝,在案板上蹦啊蹦,最后还是死掉了。”
明恕深深呼吸,仍是没能将在肺腑里灼烧的愤怒压下去。
在外面看着监控的队员有的已经踹翻了座椅。
成年人的恶往往有迹可循,而未成年的恶却更加“纯粹”,更加直刺人心。
“完事儿后,我们用红纸屑将他埋在土坑里。”周岚说:“那些鞭炮,都是他讨厌的妈妈主持买来的,最后他可是被她妈妈买来的鞭炮给埋了。你说讽刺不讽刺?”
明恕说:“后来你赶回修车厂?”
“对啊。”周岚得意道:“那两个笨蛋还没醒呢。”
一种强烈的不平感促使明恕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假如除夕晚上,项皓鸣一直在家做作业,没有出来,你们是不是就不会对他动手?你们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不可能给他打电话发信息。”
周岚说:“我们早就有准备了。他出来不出来都一样。他家那位置不是特别偏僻吗,晚上11点左右,所有人都跑到空坝上团年去了,还是他妈妈一手操办的呢。只要我们往他窗户上砸一枚小石子,他必定开窗往下看,看到有同学来找他过年,最起码,他会下来一趟。人都下来了,不就好办了吗?那儿可没有监控,寒假那么长,我和吴林宵早就查清楚了。”
审讯持续到早晨,回到重案组的办公室后,明恕一句话没说,在几张椅子组成的“床”上倒头就睡。
萧遇安站在椅子边看了会儿,将明恕自个儿的外套盖在他身上,又将自己的大衣盖在最外面。
和重案组经手过的大多数案子相比,这桩案子在侦破的难度上算得上简单。凶手年纪小,虽然有与警方周旋的意识,但在前期准备时早就暴露了马脚,现在物证人证皆有,口供也比较完整,只剩下一些收尾工作,就基本能够接案。
但沉重的压抑感却在每位队员心中盘旋不去。
被害人未成年,有个并不真正关心他的母亲,有不算轻的心理问题,痛恨自己的出身,没有放弃挣扎,始终在努力向上,盼着有朝一日自己能和那些生来优越的同学一样。
加害人亦未成年,过着令人羡慕的生活,富有让他们眼界大开,任何东西都唾手可得,普通的乐趣已经难以让他们心动,他们绞尽脑汁寻找的,是残忍的,血淋淋的“刺激”。
明恕其实根本没有睡着,脑中不断涌现最近接触的案子,周岚的脸,吴林宵的脸,楚莹的脸渐渐重合,最后居然贴在了贺炀的脸上。
这三个未成年孩子的心理,和贺炀的心理何其相似。
他们亲手残杀同学,而贺炀逼迫两个绝望的人互相残杀,很难说谁更狠毒,谁更恶劣。
但贺炀的手段显然更加高明,时至今日,他也没有露出把柄。
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明恕坐起来,将两件外套抱在怀中。
方远航一改平时的跳脱活跃,将一份加热过的早点放在桌上,“师傅,给你留的。”
明恕盯着萧遇安的大衣出了会儿神,“知道萧局在哪儿吗?”
“萧局亲自审吴林宵去了。”方远航往走廊上看了看,“不知道有没有审完。”
明恕闭眼想了想,意识到自己遗漏了一个地方——这三人到底是怎么凑到一起?
这个问题看似与案子本身没有太大关系,但让人无法不在意。
周岚和袁艾、赵暮是铁哥们儿,袁艾亲口说周岚和吴林宵没有什么交情,而楚莹根本不是17班的人。
这三人在同学眼中性格完全不同,让他们走到一起、策划杀人的契机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