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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猎魔(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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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猎魔(33)

冬邺市,西城区。

午夜,“黑叶有刺”酒吧光影翻飞,人头攒动,节奏感极强的乐声压过了一切低语,几乎要掀翻布满人工蛛网的屋顶。嗨到疯狂的年轻人随着鼓点扭动身体,手中的啤酒瓶在刺目的光线中闪动着幽光。

这间酒吧是西城区最有名气的夜场之一,据说老板颇有背景,在两条道上都说得上话,店内外安保一流,一旦有人闹事,不等警察赶到,训练有素的保安、打手就会将他们统统“收拾”干净。

今天酒吧有个主题表演,保安队队长王哥将队里最能打的一群人调去内场,剩下的人守在室外。

冬邺市夏季退热迟,太阳当头照时热,太阳没影儿了还是热,内场里虽然拥挤又吵闹,但好歹有空调,怎么都比站在外面受热强。

表演开始之前,张雄特意找到王哥,用他蹩脚的普通话请求对方让自己去内场。

王哥没有同意,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在里面守不住,我知道你身手好,但是别说那些一米八几的男人,就是女人穿上高跟鞋,也比你高了。”

张雄一听就黑了脸,但王哥是这儿的小头目,更是他的顶头上司,他初来乍到,身上只有假证,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再横也不敢在王哥跟前横。

城市的夜和家乡不一样,家乡一到晚上,天空就是漆黑的,而这里的夜空是紫红色的。

张雄听着身后的乐声与尖叫,盯着一颗星星都看不到的天空,在又一次用湿毛巾擦掉汗水后,咬牙切齿地骂了句脏话。

“怎么了?”同被安排在室外的现仔转过身,笑道:“雄哥,这么大火气啊?”

张雄烦躁地捋着身上的衬衣——他不大穿得管这玩意儿,“你不热吗?”

现仔就笑,“热有什么关系?不就是出一身汗吗?就当减肥吧。王哥让我进去,我都懒得进去。这里面啊,人挤人,不如咱们这儿空旷舒坦。”

“但里面有空调。”张雄的衬衣已经湿透了,体味散发出来,劣质香水遮盖不住。

“啧,有空调又怎样?”现仔说:“雄哥,我看你老喜欢往空调出风口站,跟我小时候似的。怎么,你老家没空调啊?”

张雄摇头,“没有。”

现仔乐了,“那得多偏远?对了,你好像还没说过,你老家在哪儿?”

张雄正要说话,忽听酒吧正门方向传来一阵喧哗。

他们值守的是酒吧侧门,与正门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我操,警车怎么来了?”现仔看到那闪烁的红蓝光,“老板不是在局里有熟人吗?怎么会突然来查我们这儿?”

张雄瞳孔收紧,面色突然改变。

他似乎想跑,却又在观察警察的动向。

现仔抻长脖子,“他们进里面去了,干嘛啊这是?”

在正门执勤的保安跑了过来,说看样子是例行巡查,老板是知情的。

现仔一下子就不紧张了,“我就说,咱们这儿是最安全的。”

张雄也跟着松了口气。

可五分钟之后,王哥突然领着几名警察从侧门出来,目光在保安中一扫,伸出手道:“在那儿。”

这一声其实很轻,至少现仔没听见,张雄却像嗅到危险的动物,眼中一寒,转身飞速往马路上跑去。

就在他转身的一刻,两名未穿制服的警察同时从王哥近旁冲出,身形撕裂黑夜,直奔窜逃者而去!

“张雄!”王哥大喝一声,也跟着追了出去。

顷刻间,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警车飞驰,警笛轰鸣,正在行驶的车辆被逼停,尖锐的刹车声此起彼伏,混杂着人们的惊声尖叫。

张雄在车流中穿梭,像一只极其灵敏的猿猴。

一辆出租车失控般地向他冲来,他闪身躲避,直接从出租车引擎盖上翻了过去。

站定之后,他猛地回头一看,发现竟然还没能将那两名警察甩掉!

他脸颊上的伤疤此刻显得更加狰狞,像是要活过来一般,怪异的方言从他口中涌出,像恶毒的咒语。

警笛越来越近,追击的警察也越来越近,他犹豫一瞬,竟是拉开出租车的门,将司机拽了出来。

司机被摔在地上,惊恐地发抖。

“你他妈还敢劫车!”

与这一声一同杀到的是跑在最前面的警察。张雄瞳孔骤然缩紧,还未来得及轰下油门,就见那警察飞起一脚,将窗玻璃踹得稀烂。

明恕喝道:“陆雁舟!”

“来了!”陆雁舟紧随其后,几乎是重复了张雄方才拖拽司机的动作,将张雄一把撂在地上。

张雄迅速翻身,还想反抗,明恕手中的枪已经对准他的头颅。

这场抓捕行动从易飞发现詹环雄已经离开柳奇城时就已开始。

周愿带领技侦组运用人像追踪,发现詹环雄在6月5日抵达冬邺市,随后多次出现在罗祥甫家附近,并在罗祥甫外出拍照时远远跟随。

6月中旬,詹环雄开始在“黑叶有刺”酒吧工作。

明恕在亲自去过詹环雄位于茅一村的家之后,匆匆赶回冬邺市,第一时间找到“黑叶有刺”的老板叶迟。此人看上去文质优雅,早年其实是道上的人,几年前经历了一桩案子,成为明恕某种意义上的“队友”,时不时给警方提供几个线索。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黑叶有刺”从未被警方查过。

“这个张雄有问题?”叶迟翻着员工资料,“他上个月才来。”

明恕冷着脸道:“证件都他妈是假的,你就让他来你地盘上当保安?”

叶迟笑着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这儿本就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你不是最清楚吗?如果每一个到我这里来工作的人都清清白白,我还能帮你的忙?再说,我又不负责招聘,你今天不来找我,我连手底下有这号人都不知道。”

明恕一记眼刀刮过去,叶迟立即笑道:“开个玩笑,有这号人我还是知道,只是不知道他和你们查的案子有关。”

明恕找来经理,一问才知,罗祥甫遇害当日,詹环雄本该工作,却以身体不适为由,与同事换了班。

此后一天,詹环雄仍旧没有回到岗位。

因詹环雄身份特殊,抓捕行动由重案组与特警支队联合进行。陆雁舟给詹环雄戴上手铐,对明恕道:“好家伙,太他妈能跑了!小明,你这两条腿也挺能跑,比老子飙得还快!”

重案组审讯室。

詹环雄的坐姿与绝大多数曾经坐在这里的嫌疑人都不同——他颈部下压,肩膀高高耸起,像一头捕猎的凶兽。

“詹环雄。”明恕叫了他的名字,“为什么来冬邺市?”

第一次在冬邺市听到自己的本名,詹环雄眼神骤变,凶意毕现,那种属于夜场保安的气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屠杀者的凶悍。

这种眼神明恕见过。

詹环雄是上过真正战场的人,用枪与刀杀过人,那来自骨血中的凶悍与城市里的恶霸、地头蛇全然不同。

记录员被盯了几眼,本能地咽下一口唾沫。

明恕却压根不受这股气场的影响,重复道:“为什么来冬邺市?”

大抵是从未见过这般威严的警察,又或者是还对不久前被手枪指头心有余悸,詹环雄用那古怪的口音反问:“你们为什么抓我?”

“问得好。”明恕冷笑,“抓你,我不止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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