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伦在城外召集了自己的部队,考虑到这次跟着贵族部队去讨伐强盗,示弱对自己并不会有什么益处,所以拜伦决定带上自己大部分的部队,前去参加这次征讨。
2个维基亚骑手要带上,哪怕是私生子,他们也是贵族部队,比起普通的雇佣兵他们更能给拜伦争来面子。
5个雇佣骑手全部带上,再带上22名商队护卫,2个维基亚资深轻步兵,4个雇佣步兵、10个斯瓦迪亚轻步兵,3个缺乏训练的轻步兵,9个诺德轻步兵、3个诺德猎人和4个雇佣弩手。还有那20个新加入的民兵,虽然没什么战斗力,但是可以去混混经验。
拜伦留下了几个诺德人,和一小队正经的民兵照看农庄,免得有闲汉在附近乱晃,那些混混不愿去参加拜伦的佣兵,而且总喜欢惹事,拜伦很烦那些家伙。
第二天的时候,西斯男爵来到这里检查了拜伦的这支部队,拜伦的步兵们站成两排,骑兵上马单独列成一队,男爵和拜伦在队伍前走过,就像检阅部队一样。
“这些士兵不错,他们的武器看起来很锋利,盔甲保养的也很好。”
西斯男爵看着那些骑在马上的维基亚骑手和雇佣骑兵们,点了点头,称赞了一句。后面的商队护卫虽然装备很杂,但是保养的不错,而且精神抖擞,看起来比一般的雇佣兵强得多,所以男爵也点头表示可以。
到了步兵的阵型前,西斯男爵看了看那些斯瓦迪亚轻步兵,没说什么,王国的军队里有的是这样的士兵。不过他看到那些诺德人的时候皱了皱眉头,诺德士兵的名声在南方并不好,不过战斗力很强,所以男爵还是认可了他们。
不过当他看到那些新加入佣兵团的民兵时,他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不屑。
“这些人是新来的?他们可算不上士兵。”
扫了一眼那20个身穿皮甲,站的实在说不上整齐的缺乏训练的民兵之后,他问了拜伦一句。
“的确,他们是新加入的。他们能照顾马匹,干杂活,我想让他们见识一下真正的战斗。”
拜伦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道。
“无所谓了,他们算不上战士,让他们小心点,别死了。”
西斯男爵无所谓的说道。
“你们派的人数不算多,不过我想应该没什么问题。”
对于拜伦这支不足一百人的部队,西斯男爵似乎并没有放在眼里。
他可不是那些连二十个兵都凑不出来的乡下男爵,他负责为克莱斯伯爵训练和带领部队,手下的正规士兵比拜伦多一倍。
西斯男爵离开了,对拜伦没有了之前的轻视,但是同样也没有什么尊重。
拜伦把雅米拉留下来照看自己的房子,带着其他几个英雄和选出来的部队前往克莱斯伯爵规定的集合点,在德赫瑞姆郊外的一个营地里。
隔着老远,就看见了克莱斯伯爵那黄底黑熊旗,以及在营地周围穿戴盔甲的重骑兵。
上次经过罗多克边境的斯瓦迪亚营地时,拜伦只看到了战马。但是这回,他们看到了全副武装的骑士。
每一个重骑兵,旁边都有一两个人帮他穿戴盔甲,武装战马。光是穿戴这些装备,他们就要花至少十分钟的时间。如果是一名骑士,时间会更长。
加长的链甲衫,骑兵用的胸甲、平顶头盔、铁质的护臂、护手、锁甲和板甲一起组成的胫甲,加上马刺。在那些容易受到攻击的部位,还要多加一层锁甲。把这些都装备好之后,披上带着简单领主标志的亚麻罩袍,扎上腰带,挂上长剑和钉头锤,骑上披着一层锁甲罩袍的斯瓦迪亚军马或者猎马,拿起近3米长的骑枪,这就是一名标准的斯瓦迪亚重骑兵的全套装备。
每一个重骑兵,都要经过至少3年的训练,才能完全驾驭自己身上的这些武器装备,才能能稳稳的坐在马上,跟着其他上百个同样装备的战友,驾着胯下战马冲向敌人,用成排的骑枪冲破对方的阵型。
这些冲击力异常可怕的战士,是斯瓦迪亚王国最重要的兵种。在骑士数量不够的时候,他们中的佼佼者也会被晋升为骑士,带领王国的铁骑驰骋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