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突然从树上溜了下来,然后向着森林里面继续走去,但却是东南西北,一人一个方向。
只见老霍拄着拐杖,一瘸一扭的向前走去,样子十分镇定,一点没有单独行动的恐惧,完全不象平时那么胆小,相反,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
难道他真的想到什么绝妙的办法,又或者这只是一个疑兵之计?
树林里隐藏的人也纳闷了,真他娘的怪事,先前已被他们发现破绽,这四人是拼了命的要待在树上,这会倒好,全下地了,并且还一人一个方向,分散开来,特别是那个瘸子,被打得最惨,现在居然一个人走得笑了起来,真的不怕死吗?
这片林子里,一共潜伏着十二人,其中两个施法者就躲在附近不远的树洞里,他俩也的确如秦如所分析的那样,是通过外面的十人发来信息,他们再从中操作,隐身,换位,都在一刹那间完成。
这十二个人,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准军事化团伙,所做的事是绑架。原先他们只是这片林子里的强盗,专门谋财害命,杀人越货。慢慢的,由于大家都在这林子里做事,时间长了,这些人也相互之间有所认识,没事还在一起吃吃饭,喝喝酒,顺便交流交流经验。
由于干这事儿也是个危险的活儿,杀人者也必被人杀,自己也经常有所伤亡,后来,在一次聚会的时候,不知是谁提了个主意,说是大家联合起来干事儿,人多力量大嘛,这样既安全,又能做更大票的买卖,比单独一个人要强多了。谁知,他这随口一提,却深得其他同行的赞同,就在那次酒会上,有十几人便结成了同伙,从此便在一起干这强盗生意。
这人多了,在一起自然主意也多,他们以前一两个人的时候,就是把人在林子里杀了,把身上值钱的东西抢走,这就完事了。可现在人多了,就不一样了,以前做不到的事,现在却能做了。他们想,一个人身上能带多少东西,有时运气不好时,什么都没有,还不如把他绑了起来,然后向他家里勒索,他身上的东西是我的,家里的东西也是我的,这样岂不是大大的赚了。况且,一般能进入到维拉森林中间地带的人,都绝不是泛泛之辈,家底一定都相当丰厚,就这样杀了岂不是拾颗芝麻丢了西瓜,吃了大亏。一个死人有什么用,拿他再嫌一大笔,这才是真正的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