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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7 第四章 回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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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即抢过来,端正了一看,发现那漂亮的封皮里竟然只有两页纸。第一页是欢迎辞,第二页的纸上贴着一张大照片,照片很大,上面是一颗印玺,有一个四方形的底座,底座上同体雕刻着复杂的造型,非常深的青色,没有什么光泽。看着竟然还有点眼熟。

下面是手写的寥寥数行的字,都是数字,是照片上东西的尺寸,最下面还有一行小字:鬼钮龙鱼玉玺,出自湖南古文县百岩坪。

玺上的雕刻非常的复杂,光主要造型就有好几个,我看到有几个恶鬼最突兀,其他的部分,有鳞片和不知道是鱼还是龙的造型,在照片上还一时看不出什么蹊跷来。

我吸了一口冷气,看尺寸这东西有点大小,不像是寻常人家用的玺,看“钮”的造型风格,应该是战国时期的,只有在那个时候才有私玺,我之前在市面上见过三次,都是兽钮,鬼钮的玺还从来没见见过。

战国时代的私玺虽然非常稀有,但是不算是极品,十万以内,一到二厘米的小玺都能拿下了,但是这方玺的大小有四厘米,很可能是官玺,特别是我很在意它的名字,叫做龙鱼玉玺。

这个名字肯定是卖主起的,他提到的这个龙字非常关键,因为任何玺一旦上面有龙,那就完全是两种概念,不管它是王公玺还是正规的帝玺,那都是历史上数得出来有几颗的东西,就算小国玉玺在现在这种世道也是无价之宝。

在我国,所有出土文物都自动属于文物不准买卖,但是可以收藏,而且,如果收藏家破坏藏品还要被判刑,也就是说,在中国,清代以前的古董好比一颗颗定时炸弹,要么别人不知道,要是别人知道了就没好。

这东西肯定是盗墓盗出来的,那不要说拍卖,首先这就是赃物,现在在这里半公开拍卖,我们全部都已经犯法,如果这东西的价值非常大,那这法犯得可能会非常离谱,我举个有点夸张的例子,如果时光再倒退二十年,这种场面上,你拿把AK47对着二楼扫射都可能被称为为民除害。

我之前干的事情也有挺出格的,但是这一次是在北京城里,天子脚下,一般人做点什么小坏事也藏着掖着,这么大的坏事还捅这么大场面,这饭店的老板是吃熊胆长大的?转念一想,我忽然想到了霍老太的背景,心说我靠,那个啥,她该不是已经报了警了,等下雷子一来,我非得跑路不可,那她就名正言顺的不用告诉我了。

又转念一想,也不对,她当时不让我坐这个位置,好像是因为坐这个位置的人会有比较特殊的待遇。

总之,看样子,这东西是今天唯一的拍卖品,那么所有这些人都会是有备而来,志在必得。想着我又看了看不远处的粉红衬衫,他的座位是西式的沙发,如今已经不在玩手机了,而是很嚣张地窝在沙发里,抱胸百无聊赖地看着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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